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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3 浏览次数:356
盘锦市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14)
关于盘锦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6年1月12日在盘锦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岩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主线和重点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保障民生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收入增幅和总量保持在全省前列。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0亿元,比上年下降37.1%,扣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长1.0%。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完成77.6亿元,比上年下降30.7%;非税收入完成17.4亿元,比上年下降55.4%。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7.6亿元,比上年下降24.8%;地税部门完成62.8亿元,比上年下降31.6%;财政部门完成14.6亿元,比上年下降5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5.4%,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比为全省最低。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2.2亿元,比上年下降15.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教育支出完成17.8亿元,比上年增长9.6%;科技支出完成2.0亿元,比上年增长1.1%;社会保障支出完成29.0亿元,比上年增长2.9%;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0.5亿元,比上年增长3.5%。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34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7.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5.2亿元,调入资金27.4亿元(含11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1亿元)。财政总支出为34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2亿元,上解省支出20.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1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0.0亿元,比上年增长8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5亿元,比上年增长8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3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4%。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4.2亿元,比上年增长95.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0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4亿元,比上年增长5.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比上年下降12.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9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4%。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比上年减少7.8亿元,下降17.9%。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完成27.5亿元,比上年下降25.3%;非税收入完成8.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7.6亿元,比上年下降36.7%;地税部门完成21.7亿元,比上年下降18.7%;财政部门完成6.8亿元,比上年增长28.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4亿元,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0.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9亿元,比上年增长8.3%;教育支出完成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0%;科技支出完成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1.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9亿元,比上年增长2.5%。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5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2.9亿元,县区上解收入5.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6亿元,调入资金10.2亿元(含 11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5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亿元,上解省支出8.2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0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6亿元,比上年下降6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亿元,比上年下降89.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8亿元,比上年下降52.9%。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亿元,比上年下降60.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4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4亿元,比上年增长5.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比上年下降12.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9亿元,比上年下降1.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4%。
二、2015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组织财政收入难度不断加大的不利影响,全力以赴组织收入。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堵塞了征缴漏洞。不断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比。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同时,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努力筹措调度资金,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促转型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全市共对上争取资金111亿元,为全市经济转型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撑。筹措调度资金35亿元,支持了城乡基础设施、沈西工业大道、盘营客专配套项目、林丰路大桥、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拨付服务业发展资金、科技专项资金、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外贸出口奖励资金等2.3亿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为126户中小企业办理了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金额16.3亿元,缓解了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拨付支农资金19.8亿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对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清理,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努力化解存量债务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建立盘锦市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全市政府债务得到了有效管控。全市共偿还到期政府债务154.5亿元,完成省下达我市化解政府债务任务的122.6%,没有发生拖欠和违约现象。全年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40.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今年到期和置换高成本的政府债务。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我市共有70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项目库,为全省最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盘锦市体育中心等3个项目被列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盘锦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高升经济区燃气管道等19个项目签订了PPP协议,总投资80.3亿元。
(四)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不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各项民生等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涉及民生的支出125.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2.9%,确保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4项全省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60件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的推进和落实。其中,教育支出完成17.8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扶困助学体系建设,改善了城乡教育办学条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9.0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完善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0.5亿元,继续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9.8亿元,确保了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争取上级财政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亿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5亿元,支持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编制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额度,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制发《关于追加预算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从严控制追加支出,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2%,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7%。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6.7亿元,核减值1.0亿元,核减率达15.3%。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纠正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
(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继续实行零基预算方式编制全市部门预算,编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政府预算。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通过财政局网站进行公开,市本级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分别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财政全部编制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启动了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12.5亿元,节约资金0.5亿元。
2015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长趋缓和辽河油田原油价格大幅下降等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幅度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提升。对于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编制好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力推进我市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需应对的困难与挑战仍然较多,财政收入还将延续低速增长的态势,要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目标,都需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财政增收节支压力巨大。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16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市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7.9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3.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80.8亿元,比上年增长4.2%;非税收入17.1亿元,比上年下降2.3%。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18.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地税部门65.4亿元,比上年增长4.2%;财政部门14.2亿元,比上年下降3.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1.0亿元,比上年减少32.2亿元,下降17.6%。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10.3亿元,比上年增长5.1%;教育支出17.5亿元,比上年增长5.4%;科技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亿元,比上年增长6.5%;医疗卫生支出6.5亿元,比上年增长4.1%。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7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3.8亿元,调入资金25.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1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7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0亿元,上解省支出1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2.6亿元,比上年下降69.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3亿元,比上年下降72.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5亿元,比上年下降17.6%。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5亿元,比上年下降19.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9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3亿元,比上年下降3.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比上年下降6.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7亿元,比上年下降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8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7.9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5.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非税收入6.8亿元,比上年下降21.3%。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地税部门23.8亿元,比上年增长9.7%;财政部门5.0亿元,比上年下降26.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7.0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3.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2.9亿元,比上年增长6.9%;教育支出8.8亿元,比上年增长9.3%;科技支出0.6亿元,比上年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医疗卫生支出3.5亿元,比上年增长8.3%。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8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2亿元,县区上解收入5.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0亿,调入资金9.3亿元。财政总支出为8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0亿元,上解省支出8.7亿元,补助县区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亿元,比上年下降4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亿元,比上年下降16.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亿元,比上年下降77.3%。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8亿元,比上年下降85.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9亿元,比上年下降2.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3亿元,比上年下降3.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比上年下降6.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7亿元,比上年下降1.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3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四、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进一步提高组织好财政收入对于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重要性的认识,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强化收入分析预测,着力解决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实现以管促收、以查促收,确保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按照“掌握费基、管理费源、加强征管、足额入库”的原则,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足额征收入库。
(二)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全面转型升级
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全力支持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促进主导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促进经济全面转型升级。有效运用财政政策手段,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建成达产。统筹安排使用各类创业、创新资金,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降税清费力度,贯彻落实支持创业创新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我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同时大力对上争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和放大效应,扶持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全力支持辽东湾新区建设,推进以港强市。
(三)进一步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执行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的要求,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推进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置换政府投入,化解政府债务。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四)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与差旅费保障衔接办法,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维护财经秩序。
(五)完善民生投入机制着力保障民生改善
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各项民生支出。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促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并及时足额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宜居乡村建设纵深发展,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财政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补助标准。支持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继续采用零基预算方式编制部门预算。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强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营改增”扩面。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四个着力”,紧紧围绕全市“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转型”总布局,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盘锦市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盘锦市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盘锦市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6、市本级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7、盘锦市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8、市本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9、盘锦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0、盘锦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1、市本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2、市本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3、盘锦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4、盘锦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5、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6、市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7、盘锦市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18、市本级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19、盘锦市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20、市本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21、盘锦市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2、盘锦市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3、市本级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4、市本级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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