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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报送“重强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

        按照市政府办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牵头负责的“重强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

        市财政局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完成41.6亿元,同比增长10.7%,完成年初预算的27.9%。2019年,国家、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加明显的降费,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对我市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带来较大压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大税收稽查、追缴和非税收入清欠工作力度,进一步挖潜增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市财政局继续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修定了《盘锦市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市直各部门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所有预算项目支出都要设定绩效目标,编报绩效预算。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三、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

        此项任务已完成。市财政局已于3月底前配合市科技局出台了《盘锦市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

        四、落实好拓宽型10万吨级航道新增债券事项

        市财政局密切与省财政厅联系,如实反映我市在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跟踪进度。目前,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新增债券事项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发行额度为5亿元,此新增债券项目已按照省财政厅工作部署于3月28日发行。下一步,市财政局待项目新增债券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需求情况,做好债券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市财政局于2月底会同市税务局转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盘财税字〔2019〕3号),于3月初联合市发改委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收费基金清理工作的通知》(盘财中字〔2019〕2号),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贯彻落实国家减负政策。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政策宣讲工作,完成涉企收费的清理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后的《盘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盘锦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盘锦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紧随国家收费基金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六、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

      市财政局积极简化供应商入库程序,由审批公示制改为电子注册备案制,随时支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上申报,不断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坚持优先采购国产产品。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规范采购单位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助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

       七、强化政策法规落实

        完成情况与第五项工作一致。

        八、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处置存量,杜绝违法违规举债

        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与债务到期情况,制定了《2019年盘锦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为完成全年化债任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更新“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数据,实时调度债务还本付息情况,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发生支付风险,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借新还旧、续贷展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努力化解到期债务风险和存量债务。

        九、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231公里

       市财政局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财政局,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计划,严格项目实施和奖补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政策规定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019年村内道路建设计划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村内道路建设301公里。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组织县区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加快村内道路项目建设,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债务风险

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根据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和年初预算安排,及时将地债利息资金上缴省国库。截至3月底,已足额上缴地债利息3.58亿元,较好的执行了年初预算。同时,按照债券发行计划,完成了4月底前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0.63亿元的发行工作,其中:26.95亿元已在3月份完成置换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确保2019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通过省代发再融资债券置换。

        十一、加强债券发行工作

        完成情况与第四项工作一致。

        十二、市直部门支出预算再压减10%以上

        市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科学合理编制2019年预算防范财政风险的通知》,要求市本级编制的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要在2018年项目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继续按不低于10%幅度压减。2019年1月9日,将市本级支出预算提交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于1月25日,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盘锦市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批复到市本级各部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牢固树立让百姓过好日子、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对市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再压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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