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top_img.png

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2799

2021年盘锦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主线,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为导向,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一、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2021年,实施了预算绩效一体化软件试点操作,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了全覆盖式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中,除没有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外,均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全面实现对市本级157个预算部门单位进行了特定项目类和整体绩效目标的编报,共填报绩效目标1554项,涉及资金323316.79万元(其中:特定项目类6项,涉及资金15713万元)(涉密除外)。

二、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运行

对于人员类、运转类项目(履职保障类),各部门各单位编制整体绩效目标,通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来评估实施效果;对特定项目类(事业发展类),以部门和单位为主体,对所有申报预算的项目都提前纳入项目库,进行事前评估并一一编制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达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同编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

三、规范预算绩效目标操作流程

以全方位,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为核心,全面规范操作流程,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产出和效果等合理设置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管理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项目实施、跟踪监控、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预算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绩效自评和监控,提交绩效自评表、监控表和分析报告。

四、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的结果应用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是以2020年实施的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于通过监控或评价发现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整体较差或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项目,原则上减少预算安排,直至取消。

五、依法依规公开预算绩效目标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预算项目组成部分,按照规定程序批复下达,同时指导和督促市直部门按照预算绩效公开有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4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12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6号

联系电话:0427-28373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