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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7 浏览次数: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发布2020年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过去一年市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67条,其中动态要闻类1082条,通知公告类167条,基本概况类89条,财政信息公开类229条。在重点领域,市财政局对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部门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保质保量。对市财政局草拟的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正式文件,做到专业解读并在网站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通过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2条信息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目的用于学术研究,市财政局已按相关要求给予妥善答复。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设立文件解读专栏。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政策文件栏目和文件解读栏目互建链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实。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5月15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立即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9.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发布信息中,解读类信息数量偏少,意见征求反馈数量不多。

2021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广泛的宣传制度,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其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围绕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三是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视角去谋划,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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