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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在我省全面上线运行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日前,财政部正式启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该平台既是财政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进行监管的重要载体,也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方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信息支撑。为做好管理平台在辽宁各地区的上线运行工作,省财政厅积极部署、广泛宣传、全力推进、全面调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省第三方信用平台共审核通过注册用户379个,完成信息填报用户243个。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

一是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介绍了平台应用、管理和审核的基本情况,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并随文件一并向各市下发了具体操作手册。二是省财政厅及时根据各市反馈的行政区划情况做好账号设置调整工作,保障市县(区)平台能够尽快有效应用。三是省市县(区)三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建立起“联络专员”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属地都有专人负责跟进平台运行工作,“联络专员”掌握系统操作规范及流程,作为推进工作的“交通枢纽”,能够及时对下汇总情况、对用户解答问题、对上反馈建议。

二、拓宽渠道,广泛宣传

在省级层面:一是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在厅门户网站和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门户网站上分别发布了《通知》,畅通获悉平台上线运行的官方渠道。二是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传递消息,扩大信息知晓覆盖面。

在市县(区)层面:一是全省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第一时间按《通知》要求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平台上线信息,鞍山、本溪、丹东、辽阳、铁岭、朝阳、盘锦7个市及部分县(区)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平台上线信息。二是市县(区)充分调动多方力量进行广泛宣传,有的通过资产、会计、律师等行业联络群大量转发信息,有的对域内全部第三方机构逐一电话通知,有的通过工作群“一传十”“十传百”。

三、严格审核,快速反馈

一是对第三方机构自主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合规性、相关性严加审核,审核发现主评人上传资质信息非本人、营业执照信息与申请信息不相符、必填信息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并及时进行了退回。二是落实“日审核”机制,省市县(区)三级的“联络专员”每日都对新增用户申请及时审核,快速反馈,部分属地以“日审核”保底,高峰时期实行“每日双审”。

(绩效管理处,韩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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