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国务院 盘锦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中央财政紧急拨付江苏救灾资金1.6亿元

发布日期:2016-07-02 浏览次数:207
2016年6月25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等地突遭龙卷风、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6月25日,中央财政向江苏省紧急拨付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灾救灾及保生产等相关工作。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民购买种子、种畜、鱼苗、化肥、饲料、农药和柴油等生产资料,做好改种、补种以及受损农业设施修复等;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300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抢险救灾、修复损毁水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