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 发布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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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2016年9月1日 来源: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为支持湿地保护与恢复,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补助资金拨付地方16亿元,支持湿地保护,其中用于实施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5亿元。退耕还湿支出主要用于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及其周边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湿的相关支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支出主要用于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部分湿地得到有效恢复和修复,保护面积有所扩大,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日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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