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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盘锦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279
        2016年盘锦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8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00万元)。比2015年减少440万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50万元,下降16.7%;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万元,下降1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00万元,下降2.1%。“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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