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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浏览次数:388
—— 2017年1月10日在盘锦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岩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七届一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一条主线”、“三大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保障民生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5亿元,比上年增长5.7%。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82.2亿元,比上年增长6.0%;非税收入完成18.3亿元,比上年增长4.5%。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2.0亿元,比上年增长81.8%;地税部门完成53.2亿元,比上年下降15.3%;财政部门完成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8亿元,比上年增长6.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1.6亿元,比上年增长7.4%;教育支出完成20.1亿元,比上年增长4.9%;科技支出完成1.3亿元,比上年增长4.9%;社会保障支出完成35.1亿元,比上年增长7.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0.5亿元,比上年增长7.9%。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47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调入资金38.2亿元。财政总支出为47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8亿元,上解省支出2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5.3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0亿元,下降76.5%,主要是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收入总计为68.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5.0亿元,下降75.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5.0亿元、调出资金3.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8亿元,支出总计为68.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2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168万元,调出资金643万元,结余资金6340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0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2亿元,比上年增长7.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亿元,比上年下降15.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比上年下降4.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增长60.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5亿元,比上年增长6.1%。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6.2%。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9.8亿元,比上年增长8.4%;非税收入完成8.5亿元,比上年下降0.9%。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4.3亿元,比上年增长88.0%;地税部门完成17.1亿元,比上年下降20.9%;财政部门完成6.9亿元,比上年增长0.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3亿元,比上年增加4.8亿元,增长6.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8亿元,比上年增长6.6%;教育支出完成9.2亿元,比上年增长5.2%;科技支出完成0.2亿元,比上年增长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0亿元,比上年增长3.0%。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21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5.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7.7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调入资金16.3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1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亿元,上解省支出15.8亿元,补助县区支出1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亿元,下降65.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为11.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亿元,下降82.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1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7亿元,支出总计为11.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7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168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结余资金6340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1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2亿元,比上年增长7.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亿元,比上年下降15.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比上年下降4.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8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增长60.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5亿元,比上年增长6.1%。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积极应对并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强化财政收入分析调度。不断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大清理欠税和税收稽查力度,确保了各项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继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了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排在全省第三位,财政收入总量排在全省第五位,非税收入占比排在全省第二位。
(二)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良好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四个驱动”、全市“一条主线”等一系列稳增长、促转型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努力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实现101.1亿元。市本级财政多方筹措调度资金19.7亿元,支持了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双台河闸除险加固和辽滨沿海经济区海防堤等重点项目建设。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建立了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市拨付支农资金21.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市本级共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27亿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支持辽东湾新区“一号工程”建设,积极帮助辽东湾新区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02.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9.2亿元,专项资金3.1亿元。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控,优化政府债务结构
    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制发了《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盘锦市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等。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控全市债务规模,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核定我市的债务限额内。全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85.3亿元,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债券发行额度,其中11亿元用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274.3亿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债券置换,我市平稳度过了偿债高峰期,优化了债务期限结构,年可减少债务利息支出20亿元左右。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签约的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中心两个项目,预计可置换出政府投入37.7亿元,可化解政府存量债务6亿元。稳步推进部分政府存量债务向新组建的企业集团划转,变“政府负债”为“资产负债”,注入资产851亿元,划转债务216亿元。
(四)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切实保障民生改善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全覆盖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调度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民生领域资金,努力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财政共拨付民生支出138.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5%。其中,教育支出20.1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0.5亿元。统筹各类资金,按时向省上解我市需承担的养老保险风险基金额度1.3亿元。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盘锦市社区和村运转经费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全市投入资金4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2亿元。市本级财政积极筹集资金2.5亿元,支持开展了镇区建设、美丽村建设、村屯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改厕和农村垃圾清运等宜居乡村建设以及长效管理工作。争取上级财政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亿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2亿元,支持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在优先安排必保的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从严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追加预算,确需追加的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整合用于保障刚性支出,弥补财力收支缺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全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9.3亿元,审减值1.2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制度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市县区管理体制改革“一号课题”,制发《关于深化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放区级管理经费基数划转方案》,进一步深化了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年减轻企业税负约5亿元。积极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发了《盘锦市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盘锦市市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了“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建立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机制,确保了国库资金安全和合理调度。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22.2亿元,实际支付价款20.9亿元,节约资金1.3亿元。
    2016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财政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国内外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仍然较多,将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全面实施,以及我市转型发展综合优势的进一步释放,要求我们必须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埋头苦干、奋发有为。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17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四个驱动”要求,围绕全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主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深化财政制度改革,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0.5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10.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89.6亿元,比上年增长8.9%;非税收入20.9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46.1亿元,比上年增长44.2%;地税部门46.5亿元,比上年下降12.5%;财政部门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8.6亿元,比上年增加7.6亿元,增长5.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11.2亿元,比上年增长8.7%;教育支出18.6亿元,比上年增长6.2%;科技支出2.0亿元,比上年增长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医疗卫生支出6.7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8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8亿元,调入资金31.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0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8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6亿元,上解省支出2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7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7亿元,比上年下降2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7.6亿元,比上年下降21.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0亿元,比上年下降28.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1亿元,比上年增长34.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下降1.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0亿元,比上年增长8.3%。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1亿元,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0.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2%;非税收入8.4亿元,比上年下降1.3%。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18.3亿元,比上年增长28.0%;地税部门17.1亿元,与上年持平;财政部门6.7亿元,比上年下降2.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8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2.7%。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3.1亿元,比上年增长6.6%;教育支出9.0亿元,比上年增长2.3%;科技支出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亿元,比上年增长7.7%;医疗卫生支出3.7亿元,比上年增长5.3%。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9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6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9亿,调入资金15.0亿元。财政总支出为9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亿元,上解省支出16.4亿元,补助县区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亿元,比上年下降36.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6亿元,比上年下降40.0%。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亿元,比上年下降11.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3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1亿元,比上年增长34.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比上年增长6.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下降1.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0亿元,比上年增长8.3%。
四、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进一步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强化财政收入组织调度,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加强财税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深挖增收潜力,实现按照年度收入目标均衡入库。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二)积极支持经济发展,促进全面转型升级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财政经济政策,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接续产业、替代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财政支农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好中央7号文件、国务院62号文件等一系列财政经济政策,加大对上争取资金、政策的工作力度。努力筹措和调度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落实好支持创业创新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研究落实好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辽东湾先行区建设。
(三)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确保民生重点支出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财经秩序。多渠道筹措调度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业等民生领域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管控工作。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债务总量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从严控制政府新增债务规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认真做好债券置换工作,优化政府存量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实时监管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坚持以存量项目为重点,引入社会资本,化解政府债务。
(五)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中央、省完善财政体制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和考评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扎实推进预算公开,确保预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主线和重点任务,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全域化美丽家园、多元化幸福驿站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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