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财指农〔2018〕553号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
相关区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17〕699号)精神,现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万元,请列2018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至县财政国库。具体资金额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与同级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分配表
盘锦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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