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7亿元已全部下达

 2018年8月23日 来源: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为支持各地做好扶残助残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3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21.4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1.7亿元已全部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托养、扶贫、助学、文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方面支出。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对残疾人数量多、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省份给予了倾斜支持。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将于8月31日在北京举行
下一篇: 公开继续深化 社会反响良好——2018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