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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份信息变更办理时间


 

一、信息变更办理时间
  2018年10月17、1022日、1029

二、办理地点: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五楼 财政窗口

详细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兴隆台区西水湾对面 

三、信息变更事项包括个人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的变更,也包括辽宁省内证书属地的变更(即调转)。
    
四、持证人员按照如下程序办理信息变更
  
(一)首次登录“辽宁会计网”进行信息变更的人员,手机号码如果发生变化,在“重置手机号”可自行进行变更,然后即可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过程中设置的八位数密码请牢记,以方便以后办理业务时使用。
  
(二)注册后,在“变更申请”模块下进行个人信息完善,请准确、完整填写各项信息;提交过程中,可自行选择“在线上传附件”或“现场上传附件”;最后在提交网上信息后,屏幕上会弹出窗口提示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显示状态为“待受理”即为成功提交。
    
成功提交信息变更的人员请于规定办理时间前来办理现场确认。
    
友情提示: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前来现场办理确认的人员,如“单位变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建议选择“在线上传附件”自行上传资料,在上述办理变更日期拨打“6693946”,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果通过便可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即可生效。如果是“学历变更”,学历不允许由高向低变更,如属实需要变更的,网上提交申请后,携带原学历证书和新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办理变更;“会计从业时间变更”,从业时间不允许从后向前变更,如属实需要变更的,网上提交申请后,携带变更年度的账簿或报表等原件前来现场办理变更(如,现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2017年,需变更为2014年,变更时只需提供2014年有本人名字的账簿或表即可)。
    
(三)辽宁省内属地变更,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
办理省内调入(不含大连)变更的 

登录“辽宁会计网”,在“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下的“调转申请”模块下提交申请,状态为“待受理”即为申请成功。现场确认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如果已提交学历、单位等信息变更的,请同时携带页面提示的学历证书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从事会计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 
  ***
注意:如果办理调入人员的户籍不在原调出地的,需同时携带在原调出地就学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果户籍和就学学校都不是原调出地的,须提供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期在调出地的《居住证》(暂住证),或者提供在原调出地工作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交费记录。否则调入地不予接收。

2. 办理大连市调入盘锦变更的   

从大连市成功办理调出后,不需要登录“辽宁会计网”,只需要在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日期携带前文第1项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前来现场进行调入信息变更确认。

3.办理省内调出(不含大连)的 
  完成当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后,直接登录“辽宁会计网”,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办理调出,无需也不能到原发证机关现场办理;如果在调出过程中提示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完整的人员,请于规定变更办理时间日拨打电话6693946”,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后予以添加。
    4.
办理盘锦调出到大连的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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