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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我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积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做好应对工作,努力提升空气质量。

  为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1月11日市蓝天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立即组织人员按职责对辖区内的所有燃煤企业、搅拌站、建筑工地、堆场以及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对重点大气排污企业加强巡查监管,做好启动限产限排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分两组分别检查建筑工地、搅拌站、堆场的扬尘管控和秸秆禁烧情况。各县区经济区立即行动,按照市蓝天办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深入现场,昼夜不间断进行检查。

  1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加密会商频次,全天进行了3次会商,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为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提供预判依据。我市继续对建筑工地、搅拌站、燃煤企业、堆场等易扬尘部位进行检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力度,出动车辆百余台次、人员300余人次,对全市开展拉网式检查。

  我市组织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门工作会议,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进行研判,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安排人员进行夜查和值班值宿,县区同步采取了行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有效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夜间根据环境质量变化情况,1月13日零时起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下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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