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省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影响情况和财税增收措施
- 发布日期: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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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9年国家、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影响情况和财税增收措施汇报如下:
一、减税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情况
2019年国家、省出台的减税政策预计减少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财税收入影响情况
从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0%降至9%。经税务部门测算,今年后8个月预计减少全市增值税收入14.5亿元,连带减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1.7亿元。预计将减少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亿元(其中市本级4亿元)。
(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对财税收入影响情况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3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预计全年减少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亿元(由于市本级没有小微企业,此项政策影响全部在县区)。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惠及4522户小微企业,预计全年减征增值税0.78亿元,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4亿元。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惠及3177户小微企业,预计全年减征企业所得税2.2亿元,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9亿元。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我省按照上限50%幅度减征,预计全年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亿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0.7亿元、印花税0.9亿元、土地使用税4.1亿元、教育费附加0.3亿元、其他税费0.1亿元。
(三)减税政策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时限
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从2019年4月1起实施,在今年5-12月份开始体现减收。
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预计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32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扩大范围预计减少0.1亿元;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预计减少0.1亿元;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按50%幅度征收预计减少0.12亿元。由于我市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小微企业多为按季申报,所以一季度减税降费影响并不明显,二季度开始,减税政策对地方财力影响会愈加凸显。
两次减税政策预计前3个月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3亿元,后9个月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亿元。
(四)2019年税收增收因素预测
我市一、二、三产业税收占比分别为0.1:76.9:23.0,其中石油化工业税收占比为48.0%,石油开采业税收占比为17.4%,两行业税收占比为65.4%,是我市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企业产能扩张将带动税收增长,预计全年石油化工业税收实现增收。2019年,浩业化工将新上延迟焦化等七个生产装置,原油加工量预计增加43万吨,预计增加产值53亿元;宝来生物原油加工量预计增加37万吨,预计增加产值56亿元。
2.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将带来增量税收。如:盘锦忠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225亿元的铝产业基地项目、辽宁宝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73亿元的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盘锦浩业化工投资115亿元的高分子材料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投资30亿元的10万吨级航道工程、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投资27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3.华锦阿美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增加契税收入4,962万元,每月增加土地使用税827万元。项目开工后,还将增加建筑业税收收入。
4.一季度,辽河油田原油均价2,672元/吨,同比下降112元/吨,虽原油价格下降,但辽河油田分公司年初留抵税额受结算进度影响减少1.5亿元,增值税同比增加1.3亿元。2019年原油产量预计同比增加10万吨,石油开采业税收大致保持稳定。
5.2018年缓征部分企业消费税、增值税留抵退税3亿元相应增加2019年税收收入;北方华锦化工、辽河石化2018年大修减少的税收收入,2019年相应体现为增收。
此外,税费负担的大幅下降,势必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预计新增纳税企业户数将有所增长,同时,存量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必然增长,都将带来财税收入增长。
二、降费政策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影响情况
2019年,国家、省出台的降费政策预计减少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缴费比例下调对养老保险费的影响情况
从2019年5月1日起,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从20%降到16%。经税务部门测算,如缴费比例降到16%,今年后8个月预计减少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6亿元。
(二)其他减收因素对养老保险费的影响情况
一是停征建筑业临时用工单位统筹养老保险费(工程造价的1.5%),预计全年减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4亿元。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142号)要求,严禁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预计全年减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0.3亿元。
(三)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增收因素预测
1.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提高,每月增加参保人员缴费基数114元/人,预计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0.3亿元。
2.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农垦企业统筹金征缴标准提高50%,预计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0.5亿元。
3.2018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作为缴费基数(取消70%、80%、90%缴费档次),预计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0.3亿元。
4.加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力度等,预计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0.3亿元。
三、拟采取的财税增收措施
坚持“该减的要减,该收的要收”,将减税降费政策与强化税费征管,加强挖潜增收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一对一”监管,特别是重点行业税负异常和长期亏损的企业。密切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加强跨地区提供建筑业劳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对税收大幅下降要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税收平稳增长。
二是加强零散税收管理,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和定期定额户中规模较大、销售收入较高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大力推行个体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税收协同共治,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三是加大稽查、追缴工作力度,对偷逃抗骗的纳税人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以前积案和欠税企业要加大清理力度,营造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对长期拖欠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开展清欠追缴工作。
四是狠抓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与监督,开展非税收入动态分析监控,跟踪收入进度,加强对比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非税征收管理,挖掘征收潜力,对以政府名义取得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五是多措并举弥补养老金缺口。积极争取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确保全年争取7亿元;加大对养老保险的投入,确保全年投入完成3.2亿元;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费基数、加强养老保险支付稽核等,进一步缓解基金收支矛盾;暂借其他社保基金结余弥补养老金缺口,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