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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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我市召开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会议。通报2019年1—4月份我市水环境质量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存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县区,下达了涉水环境问题及整改任务清单。副市长米金套在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全面落实全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把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打造水清河美的新盘锦。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属地治污主体责任,发挥好“河长制”作用,加快统筹解决涉水环境问题;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生态补水、退养还湿、河湖清四乱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的实施,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年底前国控断面必须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准施策“突破水”,以辽河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出一套水污染治理组合拳,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实现污水治理设施应建必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保达标;要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要深入实施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补偿机制;积极筹备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全力推进现有涉水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落实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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