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培训
- 发布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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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我市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培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各县区环保局、辽东湾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主要是为有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普法方面的相关要求成果举办的。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张西云律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进行精彩讲解,30余名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参会。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及时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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