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防污做到“水土气”共治
- 发布日期: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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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治理大气污染,做到“水土气”共治,促进经济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福祉,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出台《盘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采取联动执法,铁腕治污;联手督察,重拳治乱,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网格化监管,科学化精准化治霾;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8万余辆、燃煤小锅炉417台;实施主城区高效供暖,集中供热普及率达100%;逐步推进农村集中供热,在条件允许地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推进乡镇、矿区集中供热,建设了盘锦浩业热电联产项目和振兴纸业热电联产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安装燃气壁挂炉近10万户;完成华润盘锦电厂、辽滨汇州热力公司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54家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安装油烟净化器1642台,实现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推进绿色交通,全市3200余辆出租车、1277辆公交车全部“干净”上路;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扬尘综合整治。
强化水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印发《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构建约束与激励并举的河流水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工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1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15%。完成螃蟹沟、六零河黑臭水体整治,成为全省率先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地级市。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建设了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511个氧化塘,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119个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供了模式借鉴和经验参考。强化土壤污染整治。编制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详查;实施太平镇拥军村土壤修复示范项目,修复面积约133公顷;制定《盘锦市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配方施肥、秸秆腐熟还田等技术,增施有机肥,推进农药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划定畜禽禁养区,完成禁养区135家养殖场和专业户搬迁关闭工作,土壤环境质量实现了不降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