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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应对疫情纾困解忧稳外贸外资促发展

  为应对受疫情影响,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省财政厅与省商务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经贸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通知》,出台六项措施,为外经贸企业保经营、稳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第一,支持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各级财政及商务部门充分高效利用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疏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企业早受益。加大对外贸企业信保保费支持力度,落实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政策。指导保险公司放宽理赔受理要求,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因疫情发生的理赔需求。制定对受政府委托采购防疫物资的企业进口预付款保险,以及“走出去”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政策。 

  第二,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一是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第三方跨境电商综合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和精品商品体验馆,发挥企业国际营销体系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完善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延长贸易供应链。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以企业对企业视频连线方式为外贸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从“面对面”到“屏对屏”,从“见面签”到“在线签”。二是多措并举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帮助外贸中小企业优化市场布局。落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展会支持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第三,积极扩大防疫物资进口。鼓励各市依托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跨境店商等平台,根据需要进口医用防护用品;支持我省在境外依法设立的企业充分利用境外资源渠道,加强与国外合作方、供应商及客户联系,组织生产、采购、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设备及防护物品等。

  第四,加强应对国际贸易风险服务。发挥中信保辽宁分公司优势,加大对疫情期间企业海外买家资信服务力度,为企业提供预警信息、国别风险信息、限额买家资信调查、海外投资咨询服务,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指导企业制定疫情期间风险防范方案,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决策水平。对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指导企业向省贸促会或国家进出口商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第五,加强通关便利化。要求各市全面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税优惠政策,开通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生产必需品进口报关通关绿色通道。放宽防疫物资进口企业资质审查,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便利化政策扩大进口。

  第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各市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外经贸企业支持力度;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为外经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提供资金保障;优先支持外经贸企业应对疫情稳生产,采购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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