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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打出“组合拳”为抗疫提供“军需粮草”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开通绿色通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着力打造便利化、高效化、规范化的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体系,为战“疫”提供“军需粮草”。

  疫情发生后,辽宁省财政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协调人民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部门,开通资金拨付应急通道,实现防控物资资金从申请到拨付1日内办结。截至3月10日,省财政已先后8次紧急拨付采购资金1.1亿元,支持开展境内外采购口罩、防护服、负压式救护车等防护及医疗装备,供应省内医疗救治机构并全力支援武汉及襄阳,为防疫一线提供保障。二是拨付资金支持沈阳、大连、锦州区域医疗救治中心购置医疗设备及道路建设,为及时收治救治患者创造条件。三是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确定辽宁省直接用于防控疫情进口单位名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对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疫情防控物资免征关税,鼓励防控物资进口,扩大采购及存储规模。

  为确保疫情防控及生活物资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防疫及生活需要,省财政厅统筹谋划,优化调整存量资金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沿海经济带建设、“飞地经济”等补助资金584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防疫物资,迅速投放市场。二是调整中央财政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3858万元,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保障群众生活需要。三是落实国家启动实施的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增加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在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的同时,省财政厅监督管理工作同步跟进,出台了《防控物资采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起采购有计划、入库有登记、出库有审批、支出有票据的工作机制,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流向清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该厅还建立防控资金安排使用日调度制度,跟踪掌握各市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点对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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