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盘 财 指 经 〔2020〕 426 号
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
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辽财指经﹝2019﹞692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科目,具体项目内容、金额及支出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
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
附件: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表.pdf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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