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财政局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
- 发布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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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减免中小企业税费。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配合市税务局做好延期缴纳税款、调整税收定额和减免中小企业税费相关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稳步复苏。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定期对减免税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预计全年可减轻我市企业税费负担近30亿元。
二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在保客户,争取并协同合作银行加大支持力度,力争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因疫情影响或防疫工作影响较大的在保客户,协调合作银行采取延期还贷、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主动协调合作银行积极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针对确实困难企业,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市担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可缓交担保费。针对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融资逾期、欠息等不视为违约。今年以来,共办理担保业务44笔,涉及金额12.8亿元,其中:通过 “疫特担”方式新增担保业务4笔,涉及金额1100万元,担保费率仅为1%;新增正常担保业务4笔,涉及金额1400万元;存量企业续保项目36笔,涉及金额12.5亿元。发放小额贷款担保2364笔金额1.4亿元,已累计担保贷款金额4.8亿元,极大地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三是实施稳岗援企政策。为减轻企业暂时性的支出短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实施稳岗援企政策以来,市本级发放稳岗补贴2.8亿元,有效维护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四是加快拨付应对疫情专项资金。市本级拨付外经贸专项资金816万元,用于帮助加工贸易、出口信用保险、国际市场开拓等领域的40多家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促进出口;拨付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沿海经济带建设补助资金231万元;拨付16家城乡客运企业疫情补贴资金166万元;拨付36家餐饮酒店补助资金144万元;拨付2家旅游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37万元,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困难行业的中小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内新增的企业贷款、获得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