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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财政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总结

现将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落实“六稳”“六保”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收入增幅、总量保持全省前列

认真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弥补疫情影响及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3亿元,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62.1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20.2亿元,增11.7%。收入增幅居全省第1位,收入总量居全省第3位。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大力压减支出。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决算的基础上,按15%的比例压减,压减一般性支出约1亿元。二是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将对下转移支付向困难县区倾斜。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资金审批流程,提高疫情防控资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三保”支出保障机制。采取下沉财力、资金调度、预警监控、一县一策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保障了“三保”支出需要和基层正常运转。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回收力度。按照“单位全覆盖、资金全覆盖”原则,年初对上年市直各部门财政存量全部回收,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项目。目前市本级已回收存量资金4亿元。五是开展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组织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开展清查盘点,为盘活闲置资产夯实数据基础。

(三)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着力稳定市场主体

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新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重大损失的中小企业延免税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上半年,全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2.3亿元,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亿元。进一步加强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拨付全市交通客运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66万元、住宿餐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44万元、旅游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37万元,缓解各行业经营困难。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办理“疫特担”担保项目4笔1100万元,办理常规担保业务7笔金额2750万元,存量企业续保项目55笔,金额14.4亿元,缓解企业资金瓶颈问题。

(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保障居民就业

拨付市本级企业稳岗补贴资金3.3亿元,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吸纳新增就业;拨付市本级公益岗社保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助等补助资金831万元,支持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创业;拨付市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800万元,支持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就业、促就业作用。

(五)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盘政发〔2016〕22号)精神,按时足额拨付上半年市级承担的社区、行政村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5069万元,保障基层政权稳定;拨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亿元,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拨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302万元,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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