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持续投入2.8亿元 助推全省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和确权优化 让山水有底账 保护有底气
- 发布日期: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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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确权登记和优化整合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自然保护体地体系建立的基础。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筹措资金2.8亿元,支持我省各类自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稳步推进了全省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和优化整合。
2018年以来,经省财政厅与省直有关部门努力争取,逐步将我省更多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纳入国家补助范围,同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支出。省财政在财力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为加强我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1亿元,专项用于自然资源管护、修复、监测和宣传文教等,为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晋升国家级提供支持和保障,有效提升了“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生态监测能力。
在保障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的同时,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重、强、抓”工作任务,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省财政厅优化支出结构,筹措专项资金2251万元,支持264处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优化整合工作,对自然资源的种类、数量、所有权等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初步方案,为形成全省自然保护地“一张图”“一套数”奠定基础,让我省山水有底账,保护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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