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33.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0.28万元,公务接待费2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61.94万元(其中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3,98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9.63万元)。
较2018年决算数(5,152.4万元)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718.78万元,下降14.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较同期减少170.84万元,主要是本年出国事项减少;公务接待费较同期减少12.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事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同期减少53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同期减少208.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同期减少326.2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严控公务用车采购,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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