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盘 财 指 经〔2020〕1134号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大洼区财政局、盘山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产量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0〕46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64万元,其中:大洼区财政局109万元、盘山县财政局255万元,对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拨到县。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3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辽宁省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辽财经〔2017〕366号)安排使用资金。按照“财建〔2016〕866号”和“辽财经〔2017〕3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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