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将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营运补贴纳入市财政补贴的建议》(第1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盘锦市财政局
纪忠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营运补贴纳入市财政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市民基本出行需求的公用服务行业,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6日,隶属于大洼区交通局。2017年6月经大洼区委、区政府同意,将大洼公交正式移交盘锦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0月,根据市政集团要求,结合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需要,将大洼区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与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重组为大洼区公交公司。重组后,公司产权关系变为市政集团下设的子公司。2019年12月,我市组建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全市公交客运进行重整,大洼区公交公司归属到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的意见: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其政策性亏损补贴将按照市政府制订的相关政策统一执行。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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