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权责清单持续更新
- 发布日期: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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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近期,省财政厅积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根据财政工作自身特点,梳理调整了权责清单,待省编委办审核批准后统一对外公布。
2015年,根据国家和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建立了权责清单。2016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梳理调整权责清单,目前形成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职权等在内的权责清单。近期,省财政厅对照《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内容,再次调整了厅权责清单。今后省财政厅将根据省政府对于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要求,随时调整权责事项,以保证权责清单的持续更新,同时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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