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推广以工代赈补短板巩固脱贫成果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财政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在补上“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中寻找切入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各地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性质特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意见》列示了5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农村生产生活、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方面。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意见》明确,各地可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持范围,并在组织实施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以工代赈政策与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扶贫等领域有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成效纳入相关督促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