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联动,构建“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辽宁财政打造提质增效强大“引擎”
- 发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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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管理链条、聚焦提质增效、突出结果应用、坚持上下联动,在全省各个层面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使之成为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的强大“引擎”。
强化谋篇布局,明确绩效改革的“路线图”。早在2019年,辽宁省就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建成“1+ 3+6”制度架构体系。2020年,又出台《辽宁省预算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综合构建了集思路框架、操作指南、模板示范、考核规范于一体的独具特色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细化指标体系,编制绩效目标的“说明书”。省财政按照科学合理、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享共建的原则,建成了涵盖21个类别118个支出方向,共4765条指标的核心指标体系,为245个项目设计了绩效目标填报模板,并全部导入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一键选用和模板化管理。通过实施上述措施,2021年的省本级预算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指标量化比例达到67.6%,较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项目绩效目标中,指标量化比例达到70.7%,较上年提高12.5个百分点。由此,从根本上解决了绩效指标“不会设”“设不准”的问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升明显。
依托技术支撑,打造闭环链条的“助推器”。省财政结合全省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实际,高标准打造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模块,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和结果应用等有机统一。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原有辽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质性对接,将绩效目标编制真正嵌入预算编制流程,把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
突出质量控制,拧紧绩效评价的“总开关”。省财政坚持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两手抓”。一方面,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对2019年省本级事业发展类项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扶贫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进行抽审,提出改进建议。
另一方面,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对55个省本级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和中期绩效评价,并从人员投入的合理性、工作组织的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客观性等方面开展全程质量控制。
加强结果应用,树立绩效管理的“风向标”。省财政坚持把绩效管理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8.2亿元,全部给予“建议安排”的评估结论,并在预算中落实;对25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和中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在2020年执行中减少安排2.7亿元,在2021年预算中减少安排5.2亿元,对两个项目不再继续安排,实现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从“软关联”向“硬约束”的转变。
上下联动,营造竞相发展的“新氛围”。在省本级率先突破的基础上,辽宁省财政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着力推动市县层面绩效管理改进均衡推进,破解“上冷下热”难题。日前,省财政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层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化等方面需要落实的工作内容,明确了市县层面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求市级层面在2021年底前、县区级层面在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各环节有机融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