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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8项具体措施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按照省委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省财政厅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18项务实管用具体举措,推动财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在依法行政方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对除特殊行业外的所有涉企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方面,提出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动态调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完善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国家关于直达资金扩围提效有关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更准、更好用到基层急需和惠企利民领域。研究人才领域优惠奖励政策,打造吸引人才的政策高地。

在深化改革方面,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全国预算管理汇总系统实现对接,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试点。推进全省代理记账审批业务电子印章应用进程,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在转变作风方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你说我改”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方式,查找问题,整改提升。组织党员干部主动服务做示范、创新服务当先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不断推动作风转变。

同时,将上述措施纳入“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实行闭环管理,加强督办、考核,确保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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