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市场化遴选助力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针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动力不足与主要险种费率偏高并存的问题,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制度创新,精心设计遴选方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承保机构遴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综合服务能力强的机构进得来。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此次遴选,选取所有机构均可比较的基层网点数量、专职人员数量、偿付能力、企业信誉等9个细化指标进行服务能力评价,避免单纯凭过往农业保险业绩作衡量标准。同时对原有6家承保机构开展服务评价抽样调查,体现优胜劣汰机制。通过本次遴选,将承保机构数量由6家增至10家,打破了原有承保机构利益长期固化格局,对于提升承保机构竞争意识、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量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创新费率价格形成机制,使主要险种费率趋于合理。将保险费率作为一项重要遴选指标,以主要险种现行费率的9折作为报价上限,同时把邻省同一险种最低费率作为下限参考,防止恶意报价;以除费率报价之外的服务能力评审得分前10名的保险机构报价为基础,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中间8家保险机构报价的平均值形成全省指导性费率。经本次遴选确定的玉米等6个主要险种指导性费率下调幅度在40%—60%,基本与邻省同险种最低费率持平,我省各级政府和农户负担将大幅减轻。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和绩效考评机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依法依规组织遴选,对遴选有效期内承保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风控合规性、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动态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综合绩效评价最后一名的保险机构,取消下一轮遴选资格,增强承保机构的危机感,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整体服务水平。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辽宁财政支持1200个老旧小区改造
下一篇: 2021年1-4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