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接续推动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重点围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方面,为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
支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辽宁省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相关实施办法,建立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止返贫工作机制,通过采取产业帮扶、社会帮扶、就业帮扶、扶志扶智等针对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对排查出的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低保范围,有效化解致贫风险,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辽宁省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新增设立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粮食、肉类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创建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一批有原料基地、有企业带动、有科技支撑、有销售配套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辽宁省财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15000余人,提升劳动力素质,吸纳脱贫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跨地区就业稳岗5万余人,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