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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核促落实 提升市县层面绩效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全面提升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市、县层面在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近期,省财政厅组织对市、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此次考核坚持“细化分工、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紧密衔接、压力传递”的原则,紧紧围绕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重点从基础工作、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6个方面开展考核,具体细化为62条核心指标,全面衡量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此次考核采取“基层自评+省级复核”的模式,重点关注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反馈给各市财政局,引导基层财政部门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以考核作为提升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牵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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