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会计之家

盘锦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盘锦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各位考生,按照省考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请考生遵照执行:

1在考试当天提供防疫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绿码不准参加考试)

2在考试当天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未接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新冠疫苗未接种原因说明。

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盘锦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26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油气管网行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