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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辽宁债 振兴我家乡--辽宁首次通过银行发售柜台债取得“开门红”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增强辽宁政府债券在债券市场的影响力,我省于10月11日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柜台债。本次发售的柜台债总金额1亿元,期限3年,利率2.78%。承办银行分销首日发售过半,截至14日下午三点半全部售罄,圆满完成了柜台债发售任务。

柜台债具有三大优势,一是投资门槛低,最低参与金额及最小递增单位仅为100元;二是流动性强,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可随时赎回,资金实时到账,交易金额无限制;三是综合收益高,地方债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有较高收益保障。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柜台债发售工作。按照“精准抓发行”原则,用心组织,周密部署,邀请金融专家召开座谈会,科学规划时间窗口;多次沟通发行场所,研判债券利率走势;积极对接承办银行,持续加强投资者培育;多媒体全方位宣传推广,形成良好舆论导向,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柜台债的认购热情。

省内承办银行积极响应柜台债发售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银行分别组建专项小组,高质量完成了客户储备、宣传推广等工作,从金融投资回报和支持家乡建设两方面制定销售策略,确定产品定位,挖掘营销卖点,用金融的温度和专业的力量为柜台债发售提供大力支持。

柜台债的成功发售,标志着我省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正式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全面放开。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强化投资人监督,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形成多层次债市格局,对我省地方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低风险投资需求,实现金融资产配置多元化,增强辽宁人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共享我省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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