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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675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17号)都提出了“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财政部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智力支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个部分。一是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对象。二是专家库的组建。主要明确了组建方式和专家入库条件。三是专家的权力与义务。主要明确了专家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四是专家库的管理。主要明确了专家库动态管理及使用要求等内容。五是违规处理。明确了几种违规情形及相关处理方式。六是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等。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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