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科技型企业再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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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充分利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加大对我省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省财政厅配合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对全省科技型企业获得再贷款资金支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科技型企业再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贴息资金补助。
办法适用于获得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政策规定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安排资金,对科技型企业按照贷款本金2%给予贴息补助,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支持的科技型普惠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单户贷款贴息本金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和3000万元,获得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企业单户贷款贴息本金上限为3000万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再贷款贴息工作,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再贷款政策对科技型企业的覆盖面,使资金精准快速发放到符合贴息政策的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促进我省科技型企业群体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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