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政办发〔2022〕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4号),我市共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224项,其中,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重复53项,剩余171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承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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