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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及早下达资金支持春耕备耕生产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春耕生产的农忙时节。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春季农业生产暨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快资金拨付,全力支持春耕备耕生产。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筹措下达省以上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28.3亿元,为支持全省春耕生产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在春耕备耕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春耕备耕需要。筹措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7.9亿元,支持各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筹措下达耕地地力保护、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资金82.8亿元,支持广大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购置农机具。筹措下达保护性耕作、黑土地保护补助资金6.2亿元,支持推广保护性耕作先进适用技术,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筹措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4亿元,由县级统筹用于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等方面支出,调动基层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及早安排部署,助力春耕不误农时。针对我省春播时间短、季节性强的特点,省财政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主动与省直农口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做好面积核实、任务计划分解前期基础工作,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为各地尽早安排春耕备耕赢得时间差、打出提前量,保障春耕生产相关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受益。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将包括春耕备耕资金在内的农林水支出进度纳入省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农林水支出统计调度和通报制度,及时跟踪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使用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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