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我省出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精神,适应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效发挥高端会计人才的作用,省财政厅制发了《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扎实践行人才强省战略。

一是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完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激励等各环节措施。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一批高端引领、业务精湛、能力卓越、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我省高端会计人才项目已纳入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班次在省委组织部备案,接受省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二是统筹培训资源,增强行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和实用性。以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引,科学合理安排三年期培训课程,聘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专家进行授课,借鉴国际工商管理课程设计理念,科学精准设计培训课程,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在线自学、科研成果、岗位实践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构建全要素模块课程体系。三是创新行业人才留储机制,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省高端会计人才库,为发现人才、推荐人才、使用人才奠定数据基础。高端班学员可择优聘任为省会计咨询专家、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等;可择优向组织人事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知名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毕业学员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可按程序由评委会直接认定高级会计师资格;毕业学员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3年,在担任现职级工作期间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以高标准高素质为要求,选拔培养第三期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带动全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全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下一篇: 我市累计节约采购资金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