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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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要求,根据辽财办专服〔2022〕37号文件,遵循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的程序,拟推荐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点为:辽宁兴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德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标兵为:谭汉荣—辽宁瀚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王洪波—辽宁鑫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6日前向盘锦市财政局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427-2836082
盘锦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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