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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共发放补贴资金9.75亿元

发布日期:2022-08-26 浏览次数:297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增支影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国家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2022年4月以来,省财政厅分两批共计拨付补贴资金9.75亿元,对全省粮食作物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日前,各地区已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涉及补贴对象约460万户,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使命,把补贴发放工作纳入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并作为财政支农工作重点任务加以推进,确保把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级财政、农业农村、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以县为单位,协同联动做好种植面积和补贴对象身份核实、资金拨付、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确保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采取“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三是制定实施方案。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和工作流程,为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提供了政策遵循。四是加强跟踪调度。为确保将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省财政厅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要求各地区按时有序发放补贴资金,有效保障实际种粮农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