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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3亿元,怎么用?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微信公众号

8月3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介绍今年以来,辽宁安排专项资金,促消费稳外贸的情况。有记者提问,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辽宁近两年也出台过一些促消费政策,这次相比前两年,出台的促消费政策在支持方向和内容上有哪些显著特点?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王新宇表示,今年以来,面对疫情持续冲击反弹叠加等因素影响,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发挥着拉动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7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扩消费既有利于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又能带动就业、投资和产业升级。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年初以来,省财政先后3次安排专项资金共计3亿元,支持促消费。

与以往出台的促消费政策相比,今年出台的政策有一些突出的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是落实三个要求、聚焦三个重点、突出三个特点:

落实三个要求

一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的要求。今年国务院出台的33条和省政府出台的42条稳经济大盘政策中,都将促消费举措作为稳定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我们会同省商务厅果断出手,在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的同时,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3亿元。

二是落实市场主体的要求。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尤其是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服务型企业经营运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在这个关键时期出手,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加快恢复,为企业,尤其是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

三是落实提振市场信心的要求。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我们出台政策,就是要引导预期、提振信心,就是要对全社会发出这样一个明确的信号,政府绝不会,也绝不能坐视不管,为市场主体提供坚强后盾。

聚焦三个重点

一是聚焦消费重点城市。对沈阳等人口数量较多、人均消费能力较强的城市,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发挥沈阳等中心城市在促消费的龙头拉动作用。

二是聚焦重点时间节点。围绕暑期、中秋节、国庆节的关键时期,及时出台促消费政策,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市,由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有利于快速准确地拉动消费增长点,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聚焦重点企业。一方面,通过展会、补贴等方式,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另一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推动批零住宿餐饮等小微企业加快复苏。

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组合式促消费政策。传统消费和新型消费相结合、线上消费和线下消费相结合、城市消费和农村消费相结合、接触式消费和非接触性消费相结合。结合辽宁百姓消费习惯,发展特色小吃,大力发展“夜经济”,融合文旅商体,运用科技与艺术,开展美食节、灯光秀等特色活动,培育特色经营街区,激活城市夜间消费“烟火气”,从而使促消费政策达到最佳效果。

二是资金快速直达。为了使这项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企业,我们将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管理,实行“一杆子捅到底”,将资金及早落实到企业,及早受益。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采取对企业及商家、金融机构、个人补贴、奖励、贴息等多种补助方式,激发企业投入积极性,激发人民群众的消费热情,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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