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省财政筹措1.8亿元 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我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推动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交通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解决电动汽车产销规模逐年增加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2022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电动汽车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按照输出功率给予补贴打通电动汽车应用推广“最后一公里”。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一是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按照“谁运营、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解决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问题。

二是优化布局,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各地发展需求和应用特点,按照城乡结合、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指导各地科学合力布局,完善主要城区、拓展县城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适度超前,推广智能充电示范项目。对电动汽车推广较快的地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化、智能化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普及应用。

四是创新驱动,鼓励发展新技术新模式。结合“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支持“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探索汽车充电状态实时查询、动态监控、信息共享等功能,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及相关企业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交通部门计划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得到有效覆盖,让电动汽车用户能够放心安心出行。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新十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回应!
下一篇: 我国将依托“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