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 横向协同 提升联合监管中介机构效能
- 发布日期:2023-07-10
- 浏览次数:182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工作格局,提升中介机构联合监管能力,6月25日,财政监督处组织召开了2023年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动员培训会。参会人员包括财政监督处(监察服务一部)、省注(评)中心参加执业质量检查相关人员以及会计评估专业检查人员。
财政监督处和省注(评)中心对此次检查进行了动员安排,将2022年度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取得的成绩及好的做法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提升监管能力。本次检查要在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基础上,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按照检查方案要求,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查任务。二是强化横向协同,提升监管合力。财政监督处要与省注(评)中心工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会计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形成检查合力。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各检查组必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四是强化问题导向,贯穿检查全过程。检查组要以“问题导向”引领“调研方向”,对发现的疑似重大错报、漏报或虚假鉴证报告要延伸被审计或评估的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做细做实。五是强化结果导向,认真检视问题。借助此次检查,检查组要结合主题教育,认真检视问题,以目标、问题导向,突出结果成效。
会上,省注(评)中心就中介机构行业运行现状及风险点、行业协会日常监管、联合监督工作分工、中介机构党建及检查工作纪律等方面一并提出要求。
动员布置工作结束后,财政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就2023年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方案作出解读,细化了检查具体要求,技术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专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检查任务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