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竞”得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
- 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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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近日,我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优异成绩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
2024年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构建营口市陆海统筹的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围绕“一带、一滩、一湾”总体布局,实施系统保护修复,计划完成修复总面积1630.34公顷,整治修复岸线长2951.9米,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1555.22公顷。该项目是营口市服务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通过修复工作的开展,实现实实在在的生态惠民。
为确保我省申报项目能够在全国竞争性评审中胜出,省财政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密切配合,认真解读、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精神,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选拔方案和评分标准,邀请高水平专家对申报市方案进行客观打分,优中选优确定我省参加全国竞争性评审的项目;会同营口市主动对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征求指导意见;深入项目现场,指导营口市按照国家负面清单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组织专家团队与营口市共同准备项目答辩材料,开展项目预答辩,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最终,在省市共同努力下,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在全国通过评审的16个项目中排名第4。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营口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为契机,推动改善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建设海洋强省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