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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辽委发〔201825号),按照省人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有关要求,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总和分析,形成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下同),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914.5亿元负债总额17517.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397.1亿平均资产负债率56.7%

省属企业资产总额5993.8亿元负债总额3232.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61.7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3.9%

各市企业资产总额24920.7亿元负债总额14285.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635.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7.3 %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省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4586.6亿元负债总额31328.2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1876.1亿元

省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839.9亿元负债总额3041.0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588.6亿元。

各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0746.7亿元负债总额28287.2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1287.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731.5亿元负债总额3498.2亿元净资产6233.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100.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631亿元。

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439.5亿元负债总额478.2亿元净资产1961.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49.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90.2亿元。

各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292亿元负债总额3020亿元净资产427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851.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440.8亿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全省国有土地238.77万公顷。其中,建设用地63.64万公顷耕地32.37万公顷园地2.25万公顷林地66.09万公顷草地5.66万公顷湿地24.16万公顷。水资源总量561.72亿立方米全省海洋功能区划面积413万公顷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13处,总面积197.97万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进辽水集团辽干工程、大伙房输水二期二步工程,能源控股集团南票和康平风电及光伏项目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深化央地合作31对央地协作企业已全部制定工作方案,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华电等18户央企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实施瘦身健体,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力度,省属企业管理层级三级以内占比达93.8%

二是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增强改革系统性针对性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评估,逐户找准突出问题,研究发展路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省属各级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全覆盖着力转换混改企业经营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出台《推进省属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工作方案》推动落实《省属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省属企业全级次、全账户开通银企直连业务,实现应连尽连,全面监测资金交易数据。

三是主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续开展全省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及月调度,排查到期债券风险,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力保障产业安全辽水集团加快推进辽干防洪提升工程等重点防洪、供水项目,辽粮集团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能源控股集团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煤炭保供能力。主动服务生态建设全面落实双碳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彰武草原生态综合治理昌图高标准农田、开原美丽乡村等重点工程。狠抓企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万件化访行动和护航党的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完善投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企业投资事前监管和事中事后服务监督,全流程防范投资风险。加强企业资本性支出管理,对不符合主业发展要求、投资能力不足、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投资项目暂缓备案。差异化确定不同功能企业考核侧重,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落实业务监督、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出资人监督体系。扎实推进辽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国企党建提升工程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务工作清查整治。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顶层制度设计,明确授权全省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印发《辽宁省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事项权责清单》,从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事项和工作程序,细化出资人与所出资机构的职责边界,实现监管与授权、管好与放活的有机统一。完善国资收益收缴、企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股权管理、公司治理、财会监督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外部董事建设。着力加强对省属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筹规划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重组,打造功能齐备、运营规范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与管理平台,形成金控+银行+证券+担保+AMC+基金+征信的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影响力日益凸显。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对中小银行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提升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的匹配性。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担保业布局,统筹整合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重点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三是深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同步进行,把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建立规范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化人事、薪酬、劳动三项改革,加强外部董事建设,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出台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企业年金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实施差异化考核、进步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国有金融企业工资薪酬挂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财会监督。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完善金融企业财会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省属金融企业财会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强化内部控制,健全金融企业财务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全面掌握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防范财务风险。

五是有效发挥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全省地方国有银行加强信贷供给力度,设立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建设辽宁产业基金项目库,助推何氏眼科和沈阳富创精密顺利上市。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运营上线,聚焦中小微企业提供业务撮合等多样化金融服务着力提升国有银行支持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支持力度科技担保类企业开展担保业务支持各类企业2494 户次。信贷资源进一步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省级农业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261.5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万多户,带动就业16.9万人,带动周边农户发展41.2万余人,支持1.6万余客户成功首贷,有效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门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持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修订《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实施办法》,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工作。修订《辽宁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理。印发《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明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出租网上操作管理规范。印发《关于切实推进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省直部门处置长期盘亏、长期挂账等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新增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召开重大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及开展临时性专项工作等需要的资产,原则上通过租用、调剂方式解决。达到报废更新年限但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在符合保密要求、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禁以危房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不予审批。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从严控制车辆更新。

三是大力推动资产盘活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推动提高低效闲置资产利用效能积极推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盘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的通知》《辽宁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督促指导有关省直单位盘活闲置房产。加强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推进集中办公区部门之间资产共享共用及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大型设备仪器共享共用。

四是积极发挥资产支持行政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支持我省应急救援及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快速办理相关车辆配备审批,确保负压救护车、核酸检测车、森林救火车等特种车辆尽快投入运行。支持教事业发展全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事业单位的大型设备配备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创新,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全省文体行业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水平

五是持续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推送、相互制约的协同共享管理机制。利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设立省级虚拟公物仓,推动资源有效整合、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全面推广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用。开发应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系统,实现办公用房维修办理程序公开、清晰、透明。

六是强化资产管理监督和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工作部署统一要求,通过自查及复查等方式,对省直各部门和全省各地区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省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强化资产管理长效监督机制。督促指导市、县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制度,实现省、市、县(区)资产报告工作制度全覆盖。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一是初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22年,全省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7603万亩,比十三五时期增加701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1万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7359平方公里。编制形成《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夯实振兴发展空间基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过国家验收。初步完成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编制村庄规划1036个,全省编制村庄规划总数达3374个,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全部做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指导各市编制落实进出平衡方案,全面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加快推进全省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形成全省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两块地消化处置,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三是有力保障国家战略资源能源安全发布《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35)》,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矿业权审批快速通道,受理鞍钢西鞍山铁矿采矿权新立和陈台沟铁矿划定矿区范围登记,进一步释放鞍本重组整合融合效能。出台海砂管理办法,提升海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制定砂石管理办法,全面提升配置效率。深入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

四是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显著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已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78841公顷。有序推进庄河市、凌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滨海湿地1932公顷、整治修复岸线7.6公里。深入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9万亩、生产矿山1.6万亩。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新建绿色矿山106个。

五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取得较大进展,截至2022年,全省累计完成10条省内主要河流、1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共40个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继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力度,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果。拆除清理并恢复耕地图斑3592个,恢复土地原貌3.15万亩,复耕2万亩。查处违法用海,组织跨区域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开展打击洗硐盗采金矿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地方国有企业。深入推动央地合作融合发展密切跟踪,确保签约项目落实落地。有效保障要素供给,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全力做好土地、能耗、资金、用工、用能、用材等保障,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存量、做增量,形成定位清晰、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支柱作用的实体产业板块。推动国有资本和全省产业发展联动调整,加大国有资本向产业链中具有基础支撑和高端引领作用的关键环节布局。抓好重点专项领域改革攻坚。全面实施全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狠抓战略管理、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重点环节,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细分领域优势突出、特鲜明的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企业管理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开展精细化管理专项提升行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持续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推动形成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追责的国资监管闭环。

(二)优化资本布局,提升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推动提升国有金融资本对证券担保、AMC等行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优化整合、提质增效。联合国企资本和社会资本,助力我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加力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财政部门、国资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国有产权管理为核心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并根据出资人职责逐项梳理有关政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填补政策空白。统筹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深化改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压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风险外提升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强化国有金融企业功能定位,完善公司治理,转变经营模式,强化风险管控,做优主业、做精专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继续优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健康稳健经营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加强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完成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的修订及完善,提高财政配置资源效率和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现有资产能够通过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要继续使用,不得报废、闲置或更新,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产使用价值。加强资源统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资产、闲置资产利用效能。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深入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做好省直单位资产绩效考评工作,通过绩效考评促进省直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继续推动实施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作,提高全省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准确和完整性。

(四)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扎实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探索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资产有偿使用和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深化有偿使用改革,确保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进一步完善区位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相对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建设和实施。探索搭建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有效调节自然资源需求,提高使用效率,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化、价值化。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度,明确所有者、使用者和监管者的责任,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不断细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方式着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探索资产价值量核算体系,完善自然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动态监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强岸线用途管制与分类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资源承载力。强化陆海统筹的海域污染治理,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管控,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资产价值量和实物量齐抓共管摸清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形成省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价值量及变动情况等成果有效加强成果分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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