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我省两项关税调整建议被国家采纳 受到财政部表扬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关税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的重要职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第八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其中,我省提出的新增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种用芫荽子进口暂定税率的关税调整建议被采纳,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2023年省财政厅会同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等部门通过深入调研,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降低部分原材料、中间品、零部件以及农副产品进口关税出发,向国家提出了包括新增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种用芫荽子进口暂定税率15关税调整建议其中,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是目前最有发展前景的清洁能源氢燃料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元件,我国每年进口额近2000万美元,而此材料原高达17%的进口关税税率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氢燃料电池的研发进程,省财政厅通过调研上报了该项商品的降税建议,最终被国家采纳,该类产品从今年起实施9%进口暂定税率,有力减轻了全国相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了国家对绿色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也为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创造了成本优势;种用芫荽子可作为调味料、药材以及提取芳香油,由于国内繁种产量低,我国常年进口量在4000吨以上,而种用芫荽子原进口关税税率高达15%,造成相关企业税负较重,财政厅通过调研上报了该项商品的降税建议,最终被国家采纳,种用芫荽子从今年起进口关税税率降为0,有力支持种业振兴,也有助于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我省两项建议被国家采纳财政部关税司给予了通报表扬。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用好用足国家关税政策,以更高的标准为关税政策体系优化贡献力量,将好政策转化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省财政厅开展全省2023年度行政 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
下一篇: 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