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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紧扣职能抓实“四化”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量

来源:财政部河北监管局

近年来,河北监管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派驻优势和职能作用,将加强财政监管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成果利用,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监管质效。

一、坚持政治高站位,推进财政监管“机制化”建设 

始终聚焦“国之大者”,坚决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常态化、系统化动态财政运行监管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一是坚持一体推进,横向凝聚合力。健全完善与地方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基础数据互通、监管成果共享,聚焦重大问题、关键领域,通过沟通会商、联合调研、联动核查等方式齐抓共管,对地方存在的苗头性、趋势性情况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能力。二是加强两线联动,纵向一贯到底。建立基层财政联系点信息直报机制,选择重点县(市、区)定期报送报表数据,通过关注函、分析评估意见函形式将疑点问题通报地方财政部门,责成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更好地传导压力。三是抓住三段核心,完善闭环管理。以落实内控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构建适应“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监管工作关键节点、重要环节的管理控制。

二、创新监管新模式,提升财政监管“信息化”水平 

主动适应财政监管新形势、新挑战,拓展财政部既有平台功能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符合河北监管需求的自有系统,通过各类信息化平台为监管赋能。一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等系统提升监管强度。聚焦项目信息“基础关”、预警规则“准确关”、资金支出“合理关”,把牢重点项目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关键点”,深化数据全面比对,推动建立发现、报告、处理、整改闭环管理体系。二是推动建立基层财政“立体画像”指标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设置分析评估指标15项,通过重点指标赋值、标准分转换等方法,将财政运行宏观信息转化为全要素、可量化的数值组合,详细了解相关数据变动背后的原因,精准为地方财政“把脉”“开方”。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构建金融运行分析监管框架,加强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在持续修正完善工作思路、建立数据分析标准的基础上,深化数据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提高金融运行分析质效。

三、夯实整改出实招,推动闭环监管“规范化”管理 

坚决扛起“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财政使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盯办整改一跟到底,从细处入手,从实际出发,推动形成凝聚共识、统筹发力、讲求实效的财政监管闭环管理机制。一是压实地方整改责任。主动融入参与省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议机制,定期向省政府汇报“三保”责任落实、增发国债资金监管等情况,及时报告监管发现的情况问题。二是完善问题处置机制。推动建立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常规问题跟踪整改、苗头隐患及时提醒的问题处置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通报省级有关部门,要求相关地区立行立改。三是提升监管工作震慑力。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形成震慑。

四、重点工作严要求,做好系统监管“集成化”推进 

面对常规监管任务繁重、重点项目要求更高的实际,通过加强统筹、创新手段主动破局,整合全局资源,抓好重点监管项目落地,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一是抓好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将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举全局之力对增发国债项目动态跟踪资金流、项目流、实物量等要素,持续扎实开展线上监控和现场核证。二是抓好财政收入监管工作。坚持建机制、强分析、重效果,将收入核查监管作为监管局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深入相关地区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全面掌握面上数据、突出重点市县、加强收入预测等方式,督促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抓实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抓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坚持抓早抓小与线上线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相结合,针对发现的疑点情况,选取重点地区开展现场核查。同时,总结利用以往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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