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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 稳步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兜牢兜紧残疾人民生保障底线,提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和水平,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按照《关于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今年7月1日起,我省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4元。2024年省财政厅共筹集下达资金5001万元,保障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落实落地,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这一困难群体的支持和关爱。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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